取什么名,很多人认为是个人自由。然而,江西鹰潭人赵C就为了保留自己的名字,不得不与公安局打了一场官司。现在重名的人太多,仅叫“张伟”的人,全国就有290607个。同名率居高不下,还有人使用生僻字或者违反常规的名字,或多次更改姓名,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增添了许多不便。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安徽省蚌埠市委主委苏学云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起名时,对于目前重复姓名率较高的用字限制使用;限制使用明显违反道德或者有辱文明的用字。姓氏以单字姓或者双字姓为基础,取名用字不超过4个字,姓名用字合计不超过6个字。
苏学云建议,应规定姓名更改次数。公民出生后由监护人为其取法定姓名,公民成年之前在监护人的认可下允许1—2次更改姓名;公民成年后更改姓名应当慎重,一般情况只允许1次更改姓名,并且给予1—2年的过渡期,一旦姓名变更不得反悔,只有特殊情况下允许2次更改姓名(是国家利益的特殊需要)。同时,明确禁止更改姓名的情况。如,正在被通缉或者服刑的刑事(嫌)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有债务纠纷尚未解决者;所改姓名明显违反道德或者有辱中华文明者等。成年公民申请更改姓名的,姓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有1—2年的考察缓冲期,对公民是否有禁止更改姓名的情况进行审查。此外还要规定姓名的表达方式:规定用中国官方文字表达的公民法定姓名只有1个,允许公民同时取用1个法定英文名字;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必须要求其取用1个法定中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