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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龙副主席:科技成果奖励重点应回归到有实际贡献者身上


“当前科技奖励制度存在着某些弊端,必须认真反思中国科技奖励制度,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说。

“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全部11项非集体奖励的第一获奖者,只有一位没有担任任何行政职务。”马大龙介绍说。

九三学社中央最近进行的一次近万份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超过一半的科研人员认为科技成果获奖人排序优先照顾的是行政领导而非实际突出贡献者。

马大龙建议,应当强化对候选人相关条件的审查,加强推荐把关,将奖励重点回归到那些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身上。

马大龙认为,中国政府科技奖励评奖周期普遍较短、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由此导致奖励质量难以保证、耗费行政资源、影响科研工作等问题。“建议将各类科技奖项,尤其是面向市场的科技进步奖评奖周期延长到2至3年,控制奖项总量,提升奖励质量。”

“我建议奖励候选项目至少应有3至5年以上连续、稳定和有效的验证或应用后才能申报,以确保成果的成熟性。”马大龙说。

马大龙还建议调整科技奖项设置,减少面向市场的成果奖项比例。“一旦市场反映与奖励结果相背,即使与技术本身无关,也会令公众对科技奖励的权威性产生强烈的质疑。”马大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