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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润秋:尊重自然 科学规划


九三学社三学社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黄润秋建议,在 “5.12”大地震后的家园重建中,要本着面对现实、尊重自然、以人为本的科学精神做好重建规划,尤其要从此次灾害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地质因素在灾后重建中的制约作用。

“5.12”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黄润秋迅速组织地质专家组分赴灾区收集受灾情况,并于5月14日至18日亲赴北川县、什邡市、绵竹市等重灾区调查了解地震对灾区破坏情况及次生地质灾害问题。

结合长期从事地质科学研究的经验和深入一线灾区的亲身经历,黄润秋认为,一个8.0级的“巨震”发生在四川盆地西部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地形高差大、人口相对密集的山区等因素,是造成本次地震灾害的损失极为惨重的主要原因。这些损失不仅由地震直接导致,而且相当程度的损失是由于地震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所导致和加重的,这些崩塌滑坡灾害沿地震带和极震区带状分布,规模之大、数量之多、造成损失之重,举世罕见,是改变山河面貌的主要因素。

黄润秋提出三点 建议。一是重建的居民安置点要相对集中,可以考虑县城、乡镇、村庄和聚居点四个层次的相对集中。二是从地质环境条件总的制约情况来看,对于龙门山山前的平原和靠山一侧坡麓的局部缓坡地带,地形地质条件较好,除少数地方外,次生地质灾害并不发育,这个地区可以考虑在原址重建(排除心理和社会因素以外)。对于沿断裂带两侧一定范围的中、高山区,即汶川-北川-青川一带,宽度约50-60km,长度约300km的范围,这个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次生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原来的多数城镇和村庄已经不具备原地重建的条件,需要重新选址。三是山区重建计划中新址的选择要考虑以下地质因素的制约。(1)安置点要避开三条主断裂带(即前山断裂、映秀-北川断裂、茂汶断裂)通过的部位。从这次地震的震害情况来看,位于断裂带上的建筑物均由于断层的发震错动而直接破坏,且大多表现为“震陷”性质的摧毁性破坏,北川县城的破坏尤为典型。因此,重建时,安置点的选择要避开龙门山三条主断裂带通过的部位。(2)安置点要尽量选择在山间平坝、河流阶地、山麓缓坡和丘陵地区。这些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好,次生地质灾害不发育,尽管可能存在局部的潜在不稳定斜坡,但通过适当治理,可以成为建筑适宜场地。(3)安置点要有足够的水源保证。由于深切割山区水文地质特点,县城、乡镇这一级的安置点要尽可能靠近地表水源;而村和聚居点要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4)安置点及一定范围之内,要避开重大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对初选的安置场地进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保证在安置点及其一定范围内不存在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尤其是要对震后形成的潜在不稳定斜坡进行细致的甄别;当场地存在一般的地质灾害点时,要保证能通过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措施使地质灾害得到稳妥的治理。(5)靠近河流的安置点要考虑在安置点上游是否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可能导致滑坡堵江,形成堰塞湖的地质灾害风险。(6)要避免在地形陡峻或地形切割比较强烈、地势凸起或孤立的地带布置安置点;要避免安置点选择在老的滑坡体上。(7)城镇建设中,要考虑对该区的地震基本烈度进行重新复核,适当提高这一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相应调高设防烈度。(8) 高地震烈度区建筑物单体结构形式要尽可能保证相对均匀;城镇规划中要考虑设置紧急避难场所。(9)对傍河修建的重要交通干线,要尽可能采用隧道的形式通过次生地质灾害发育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