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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珍:慈善不仅仅是捐款捐物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社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梅珍说,大力发展、全面推进我国的慈善事业是一个必须的方向。对于当前涌动的慈善冲动,必须从法律上给予保护与支持,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规制,否则很可能产生矛盾和负面影响,进而对人们热心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造成打击。

王梅珍建议,加快慈善立法,发展慈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好善乐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先富起来的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共同改善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

王梅珍建议,慈善立法应当确立扶贫济困的基本原则;明确自愿无偿,即慈善捐赠应当自愿无偿,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由捐赠人自主实施捐赠行为;强调公开公正,即慈善捐赠程序、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捐赠款物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强调政府推动,即制定慈善政策法规,制定慈善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募捐行为,规范使用捐赠款物,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