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是一个国家实力的体现,也是支撑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收入以20%左右的速度连续递增,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61316.9亿元,在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格外引起全世界的注目。如何用好我国的财政收入,对世界经济形势会产生重大影响。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侯义斌认为,人大应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
侯义斌说,分析一下全国的财政收入构成, 95%以上来自税收。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公民和企业从自己的收入中提缴上来的,因而如何用好纳税人的钱,给纳税人一个好的交代,也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在财政收入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预决算不透明,人大的审查和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涉及民生的重大支出不能很好保障,例如近几年来中央财政决算中对教育的实际支出一直在预算的76%左右徘徊,不能完成预算;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问题严重,每年审计出的违法违纪资金达数百亿。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构,宪法赋予人大监督一府二院工作的崇高职责。如何监督财政工作,为人民管好钱,正是人民和社会的热烈期盼。侯义斌就此提出4点建议。一是尽快修改预算法。做好预算是管好财政的关键,现行预算法中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快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该尽快进行修订,明确规定透明型预算制定的严格法律程序,以确保每年的预算制订能很好体现民生民意、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二是调整预决算的审查时间。现在每年一次的3月“两会”审查预算和决算的方式既不科学,也不能适应现今经济社会发展对预决算的需要,3月审查时当年财政已经执行2个多月了,等于六分之一的预算和财政支出没有经过人大审查。建议把财政年度从自然年度调整为2月底止,或者每年的预决算分成两次审查, 在当年12月的人大常委会上进行来年的预算专项审查,3月“两会”进行上年决算审查。三是加强对预算准确度的监督。在每年的决算中,都有数千亿元的超收,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往往没有经过人大审查。30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强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我们应该也可以把预算做得更准确些,使财政收入通过科学规划更好地用到民生和国家重大建设中。四是通过立法强化对财政违法使用的惩处。许多财政违法案件的发生在于惩处不严。社会上都看到近年来国家审计署每年的审计工作一个现象: 审计曝光出的财政违法部门每年还照样违法出问题。其原因之一是相关的惩处法律规定不明确,违法的责任领导有空子可钻。因此,要通过立法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强化对财政违法使用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