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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2008年10月16日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全拥护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全拥护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一年来,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来自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变化和自然界的严峻挑战,奋勇夺取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安定团结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会议指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决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在政策上有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会议强调,当前,全社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好,正确把握好,切实贯彻好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履行参政党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考察调研,为农村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切实把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关注关心关爱落实到贯彻《决定》的行动上。

会议号召,全社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锐意改革,加快发展,为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