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政协是唯一按界别组成的组织机构,这是政协区别于国内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不同界别的委员,来自不同党派、阶层和行业,体现了政协组织的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通过界别的形式,可以表达社会各界别、各阶层最具代表性的、整体的声音。界别的重要性对于政协而言,可以用四句话概括。其一,界别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其二,界别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其三,政协是各界别利益表达的一个制度平台;其四,发挥界别作用是政协的独特优势。要把政协特有的事情干好,要把与别人共有的事情干得更能体现政协特色。其中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高度重视和科学设置界别,充分发挥界别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舒安娜说,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的经济结构、利益关系、人们的思维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新的、具有代表性的阶层应运而生,其参与政治的愿望十分强烈,迫切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需要广纳贤言,听取来自这些阶层的意见。因此,界别的设置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全国政协从成立之初的23个界别发展到目前的34个界别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社会和谐依赖于政治清明。而政治清明又依赖于体制的合理。政协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一个载体,作为各个界别参政议政的一个舞台,界别的设置理应反映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的现实。这是我国政治改革、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要顺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认真研究政协界别的合理设置和调整问题,使人民政协能够更具包容性,涵盖面更加广泛,使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舒安娜认为,调整政协界别设置需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宜精不宜细。太细就会缺乏代表性,而且很难囊括社会各界。二是要因地制宜。各地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是要适当合并个别界别。一些界别的性质接近,在社会上联系的对象相同或者相近,界别活动的内容也相同或者相近,应该合并。
舒安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增设法律界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公证员、法律研究者、基层法律服务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在社会阶层中的比例逐渐增大,法律界人士的影响力明显增强。另外,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是政治协商的内容之一,对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又是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因此,增设法律界别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政协工作的需要。二是增设农民界别。我国有9亿农民,占全国人口的70%,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他们对农村的情况最熟悉,对“三农”问题最有发言权。设立农民界别,有利于倾听农民的呼声,体察农民的情绪,反映农民的意愿。三是设置社会保障界别。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障工作已成为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改革发展的安全网,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全国政协界别中虽有社会救济福利团体界别,但社会保障界别将更有代表性。四是设置非公有制界别。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目前,这部分群体主要分散在经济界别和工商联界别当中,分设出来会更加有利于集中反映这个群体的意见。五是设置金融界别。目前,金融界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已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很有必要设置这个界别,以密切联系这个群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六是调整部分界别的委员。一是中共界别的人数要适当减少,民主党派界别的人数要适当增加。政治协商主要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如果中共界别委员太多,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就会失去协商的意义。二是部分界别的委员结构需要调整。如工会界别,委员不少都是工会领导,真正来自生产一线的工人太少,代表基层说话的声音太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