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 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百姓的用药安全,始终是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最为揪心的问题。
“在医疗团队中通过药师负责任地提供药学服务,以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为目标的理念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而药学服务的实施依赖于各国药师法律制度的保障。建立药师管理的专门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广泛的共识。”令冯丹龙着急的是,我国现行药师法律规范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的明确界定,药师作用难以完全发挥。
冯丹龙说,我国药师队伍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院药师体系,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并衍化出临床药师制度;二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推行从业药师的过渡性政策。“两类药师队伍在管理主体、资格准入、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继续教育等诸多方面存在区别,形成我国药师管理法制‘上位法模糊、下位法冲突’的局面,影响了这一职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高等教育毕业的药学生更倾向于去薪酬水平较高的企业工作,而不是直接从事药学服务。在人才培养上,我国药师的学历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在有限数量的药师中,又存在执业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
为此,冯丹龙呼吁,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权利、义务。从我国国情出发,统筹发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以高层次药师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药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立法统一药学服务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药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