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5月23日电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了全国亿万同胞的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熊晓冬注意到,涉及到相关医疗废弃物的处置问题尤为突出,也引起了全国各地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相应的文件要求。医疗废弃物如何正确处置再一次提升至一个重要的层面。
数据显示,随着科学技术与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2010~2018年,我国医疗废物产量由134.97万吨增至206.01万吨,并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
熊晓冬代表认为,这不仅加剧了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紧张局面,同时也突显了对医疗废物处置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必要性。
熊晓冬代表指出,目前,在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医疗废物分类与处置环节脱节。我国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方法都是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规定进行,而其中的一大弊端即是将医疗废物分类之后,缺乏相对应处置环节,造成医疗废物分类与处置环节脱节的结果,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分类。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所涉部门包括环境保护、卫生防疫以及医疗机构和处置中心内部自身的监管等,如此多的部门,如果不能明确分工,划清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必然会出现多头管理或空头管理的现象。而当下的现象是部门之间、机构之间以及部门与机构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与明确。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缺乏专门法律制度。很多国家都是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对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而我国现行的医疗废物相关管理条例、法规没有医疗废物回收利用方面的专门规定,在规制医疗废物回收利用上显得力不从心。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医疗废物回收利用进行规制,从而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及生态环境不受污染。
为此,熊晓冬代表建议进一步修订及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细化医疗废物分类方式,衔接处置环节。细化医疗废物的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建立不同种类的废物处置中心,用不同的技术去处置不同的医疗废物,避免危害性、污染性各不相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进而造成更大的污染与危害。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构建无缝衔接的管理体系。监管体制的完善不仅需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内部自身的监督,也需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力监督,而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协作监管的联动性和互动性,形成对医疗废物无缝链接式的监督管理。此外,通过立法明确医疗废物回收利用制度,确保避免环境污染。针对用于非传染病患者病房的各类医疗废物,通过立法制定合理回收利用的法规条例,指导医疗废物回收,并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加大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的监管力度。
熊晓冬代表建议,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待时机成熟后进一步推广实施。她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家研究立法来明确医疗废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的相关法律制度之际,可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试点,将医疗废物处置纳入地方立法规划,为环保、卫生、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搭建平台,联合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医疗废物,不缴纳或不按规定按时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等违法行为。(工人日报记者 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