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尚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不能满足未来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特殊需求,距离老有所养的民生幸福标杆尚有较大差距。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统筹力度不够,缺乏中长期规划。社区养老服务在政府层面涉及多个部门,如民政、卫健、人社、规划、文化、教育、体育、金融、旅游等。近两年,开展医养结合将民政、卫健、人社三大部门进行统筹,但医养结合之间的服务、费用等方面的衔接机制有待完善;其他部门统筹力度相对较弱,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不足,相关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同时,缺乏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实际推动过程中缺乏长远考虑的行动纲领,缺少统一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二是基础数据不足、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老年人数据主要分散在民政、卫健、公安、统计、人社、网格办等相关部门,存在指标不统一、口径不标准等数据异构问题,缺乏社区层面的老年人口数量、空间分布、身体状况、环境状况、经济状况、养老需求、满足程度等多层次精细化数据。另一方面,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持续攀升,支付能力不足。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失能失智老年人接近4000万人,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支付体系的缺位让有长期照护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承受了过重的负担。
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待完善,品牌化、连锁化的服务格局尚未形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小规模经营普遍,存在“多、小、散”特点,未形成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运营模式。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服务不足,设计定位半失能老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大多成为健康老年人的活动场所。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链接不够紧密,机构养老的溢出效应以及社区养老的辐射效应发挥不足,对居家养老的带动、支撑作用不明显。
为此,建议:
一、制定城乡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老年人口时空分布情况,统筹整合设施场地,完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农村地区一小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打造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集成日托、全托、助餐、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等多元化多层次功能。
二、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基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搭建城乡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平台具有权威统一综合的老年人时空数据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老年人日常监测应急服务系统等功能体系,逐步在养老服务方面形成现代基层社区治理模式。
三、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政府补助、医保基金统筹以及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二是促进机构式、社区式、居家式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社区养老综合体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节点,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促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社区托养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三是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按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设立家庭养老床位,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机构化养老服务。
四、实施社区养老品牌战略。一是建立社区养老品牌机制。培育社区养老服务品牌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社会评价推广机制。二是培养社区养老品牌运营单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综合化、专业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单位。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监管评估力度,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的财政补贴机制,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扶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大对社会力量的综合监管评估,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快速发展。(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