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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九三学社中央提案选登一:关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提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要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目前,稳定脱贫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较多,“三保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微观主体活力激发不够。应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有效整合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转变量为存量,稳存量扩增量,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与“三农”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此,建议:

一是推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整合提升。全面总结与梳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与实践成果,对于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社会保障等领域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扶贫政策,应作为存量政策坚定地实行下去,“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脱贫工作的持续性,增进人民福祉;对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态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支持,要防止走弯路、“翻烧饼”,应作为增量政策加大实施力度;对产业扶贫等目前不够稳定成形、尚有较大改进空间的“变量”性扶贫政策,应根据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增加新政策供给力度,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是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战略框架顶层设计。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条件,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因地制宜订规划、做计划、抓落实。将各地县市区划分为“全面现代化与乡村振兴先行区”“乡村振兴推进区”“乡村振兴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巩固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将工业化水平、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划为“先行区”,引导城乡一体化全面融合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将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业地区划为“推进区”,引导支持其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将原来属于贫困区域特别是深度贫困区域划为“巩固区”,强化提升脱贫攻坚的后续扶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补齐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形成完善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指导各地发展切实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搭上区域统筹发展“专列”。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应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更加注重在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抢抓机遇,分享红利。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新时代城市群建设的重要内容,更好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进。

三是引导扶贫政策重心由进村入户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转变。结合“十四五”规划,指导和支持贫困县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推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贫困县倾斜。强化对贫困县经济发展的产业引导,支持贫困县引进一批、转型升级一批工业企业,促进贫困县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带动县域工业高质量发展,并着力构建让农民更多增收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贫困县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引导和鼓励贫困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降低门槛、减轻税负、优化服务等方式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完善省和市县财税管理体制,推进贫困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增强县域财政保障能力。 

四是促成由行政外在推动为主向市场内在推动为主的机制转换。进一步创新对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的政策扶持方式,从引导与激活要素市场化流动着力,推动各级财政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绿色发展等领域;减少行政对贫困地区产业选择的直接介入,注重从要素集聚平台打造、科技创新推广、品牌创建、现代化监管等层面加大支持力度,为贫困地区结合自身比较优势撬动和引进外部资源提供支撑。(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