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两会专刊|九三学社界别提案选登二十:关于构筑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教育长效机制的提案


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教育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也是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短板”。当前,金融产品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广大群众金融知识有限,投资理财和借贷均面临“选择困难”,特别是高风险的互联网金融教育存在较大盲区,一些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和青年学生更易受诈骗或诱骗。近年现金贷、套路贷、校园贷虽几经整治,但仍让不少人尤其是年轻人深陷泥潭,有的机构通过各种手段暴力催收,诱发诸多不稳定因素。多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分别开展了投资者教育工作,包括:每年“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按照确定的主题集中宣传;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居民社区进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贴海报、摆折页等“传统式”宣传,“公益+产品推介”的组合式宣传;金融机构在网站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在客户购买产品时进行风险提示,等等。但仍有一些不足。

一是教育整体性、系统性须强化。一方面,受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产品和风险揭示比较规范,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相关投资者教育,而未纳入监管体系的“非常规”金融活动,投资门槛低、揭示风险不充分,甚至隐藏诈骗等风险。另一方面,“分业宣传教育”难以形成有机整体,教育渠道相互隔离,无法适应金融基础知识教育长期性、综合性特点。

二是受众覆盖面较低、不够精准。现行金融知识宣传或投资者教育的受众一部分是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客户,一部分是集中宣传活动中路过的居民或学生。此类宣传活动缺乏特定对象,未能针对不同年龄、文化程度的群众进行精准宣传。

三是宣传教育效果评价不到位。当前金融知识宣传工作效果评价往往重数量,看重开展宣传次数、发放资料数、受众人数等数据,对受众的接受程度、理解程度以及受教育后经济行为是否发生改变等实际效果,尚未充分有效评估,难以有针对性地改进策略和方式。

为此,建议:

一、完善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人民银行牵头,教育、公安、金融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公众金融知识教育体系。制定央地协同的多区域、多层级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计划,按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有序推进。二是推进金融基础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学生带动家庭和社会。积累一定经验后,由教育部门、金融机构组织力量,编纂适用不同学龄人群的教材,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品德与社会”等方面课程,并做好教师培训。大专院校在当前“金融知识进校园”基础上设立金融知识普及选修课程,促进青年学生提升金融素养、改善金融行为。

二、优化金融基础知识宣传体系。一是在大中城市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体验式”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基地,开辟金融知识宣传区、金融文化走廊以及金融知识教育宣讲室,举办风险案例展览,开展金融知识讲座。二是在社区图书馆开辟专门金融知识普及区,摆放书籍、宣传册及案例集等,推广金融知识普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微信公众号。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户外电子屏、公益宣传橱窗及地铁、公交站、部分施工工地围墙等开展公益宣传。四是发挥新媒体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优势,推动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常态化、持续化。采用短视频、网络短剧等形式,制作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民间借贷纠纷等金融风险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推送,或借助网络社交媒体中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官方账号,普及金融知识、风险防范和维权经验。

三、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建立标准化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性评估体系,定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效果评价,对各类金融宣传教育项目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查、评价和反馈,并及时改进,提升金融基础知识教育的有效性。(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