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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李华栋:林改后统筹林农利益和生态保护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李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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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后统筹林农利益和生态保护

“原始天然林所剩不多,天然阔叶林不断减少,森林的涵养水源、释氧固碳、固土护坡、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退化。”在住赣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李华栋看来,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解决了山林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四权”不清的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山林分包到户后,林农个人利益与国家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
在调研中,李华栋了解到矛盾凸显的主要原因是,“规划布局不合理,经济利益诱惑大,监督管理困难多。”
本世纪初,划建“生态公益林”时设定条件简单,没有与水源地、景区等保护政策相衔接。“有些林农到申请采伐时,才知道自己的山林是不能砍伐的公益林。”李华栋建议,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资源分类规划,调整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统筹划建生态林体系。凡按照调整优化政策划入公益林范围、已经实行林权改革并“分山到户”的生态林,可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实行分期回购,逐渐转变为“各级政府所有”,并将公益林造林绿化管理等事务交由当地国有林场统筹管理。
公益林、天保林补助(偿)标准低,与经营商品人工林所得利益相去甚远。“经济利益诱惑大,分包到户后,林农多愿意种植效益较好的竹子或杉树,不愿意种植阔叶树。”李华栋建议,在转变管理主体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设立公益绿化专项预算,整合各类费用和专项基金,设立“自然生态基金”,适当提高公益林管理补助标准并动态调整,逐步缩小与商品人工林的经营收入差距。
“林农保护意识不强,基层单位监管力度不够,林下经济经营难度大,公益林保护任重道远。”李华栋建议,对天然生态林、公益林应实行采伐管制、禁伐封育,同时,人工生态林可分期小片皆伐或带状间伐,之后按照近自然方式组织造林修复、抚育管护。建立基层技术科技站,利用北斗卫星、GPS定位和高清卫片图等现代化信息方式,让林农和乡村基层管理人员都了解公益林界限,便于监管。建立木材经营和加工原料来源申报备案和查核制度,倒查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的行为,并强制要求违法者补种阔叶树,逐渐增强林农的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