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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刊】赵静: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成绩,描述了蓝图,部署了任务,非常振奋人心。”“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本报记者对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局长赵静做了“云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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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局长赵静
赵静告诉记者:“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营商环境。这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这方面税务部门责无旁贷,大有可为。”赵静表示,税务执法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关系纳税人缴费人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的要求,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税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从理念、方式、手段上的变革与创新。”赵静认为,税务部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特别是要加强部门和地区的协同联动,有效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凝心聚力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赵静说:“首先,要大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精确执法。要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增进执法统一,扎实推进‘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赵静表示,一方面要规范税费管理措施。去年,福建省顺利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等4个非税项目划转工作,今年还将陆续划转多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其次,要对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精细服务。”赵静表示,一方面要持续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和税务总局制发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优做强线上线下服务,进一步畅通诉求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办理反馈渠道,深化“银税互动”,为更多中小企业增活力。另一方面要更好地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把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好。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线上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成果,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再次,要加快推动以数治税,推进精准监管。赵静提出,税务部门要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契机,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税费治理“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一是推动专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纵深开展,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提档增速,持续推进电子税务局规范化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持续提升征管质量。三是推动监管模式精准转型,完善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模式,科学精准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赵静最后表示,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精诚共治,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新作用,既要夯实共治基础,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又要破解共治难点,统筹做好社保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还要突出共治重点,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三假”等涉税违法行为方面的协同,推动与拓展涉税数据共享,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