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还可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亢德芝表示,她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法》,依法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并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地上’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地下’工程的建设却一直停留在传统模式上。”亢德芝说,近几年,暴雨导致全城“观海”、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城市安全事件的频发,“地下”的问题引发的城市安全,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亢德芝介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将给排水、电、热、电信等各种市政管线集中在管廊内,具有运营高效、维护方便、安全可靠等诸多优势,利于维修和保护。与全球城市相比,我国地下管廊建设比较落后,亟需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刚性约束推动管廊的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
针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本高、入廊难及收费难等问题,亢德芝表示,可以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中央财政支持,增强各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住建部协调国家电网、工信部等单位支持各地将管廊辐射区域内的电力线、电信线等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便于充分发挥地下综合管廊的作用和效益,形成带头效应。此外,还要研究制定入廊收费保障机制和实施政策,增加刚性约束条款和激励支持内容,由将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并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应的入廊和运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