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陈玮关注了一个热点话题,建议将打拐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陈玮表示,社会公众对于对收买方加大处罚力度的呼声不断,她建议要落实被拐卖妇女儿童落脚地乡镇、县(市、区)一把手的法律责任,严格当地公安户籍管理法律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
陈玮说:“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不仅是国家重点整治、打击的犯罪之一,也是学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热门话题。特别是近期‘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让社会公众对拐卖者深恶痛绝的同时也对买方市场产生了密切关注,引发热议。”
为此,陈玮到浙江各级法院就此类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20多件30人左右判处刑罚的案例分析,发现这么一个特点,即对拐卖妇女、儿童判处的刑罚普遍在五年以上,最高1人为有期徒刑十三年,而对收买妇女、儿童的普遍刑期在一年以下,且多数适用缓刑。对比全国案件,在此期间全国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500余件,逐年递少,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10人左右。而共审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350件余,大部分均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为此陈玮建议:第一,完善机制,改变观念。第二,加大犯罪成本。第三,强化数字赋能,将虹膜录入、指纹采集全面覆盖,利用好全国认亲、寻亲平台,以疫情防控为抓手,加强边境管控、户籍登记,认真落实人口普查制度,规范医院出生证明管理,运用智能比对、无人机搜索等科技手段,在人口普查时核实到每个人,健全一键报案功能,加大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营救、寻找,尝试将相关功能嵌入浙江法院的共享法庭中,实现求救、求助快速高效便民。第四,强化法治宣传。第五,纳入政府考核。落实被拐卖妇女儿童落脚地乡镇、县(市、区)一把手的法律责任,严格当地公安户籍管理法律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