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职到专科高职再到本科高职,我国职业教育已经建立起可一路进阶的求学通道。但是客观上,无论是规模还是社会认可度上均有待进一步提升,为学生提供的选择性相较于普通教育体系而言仍有限;职业教育受到的限制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上,实际招聘和晋升过程中,一些企业或单位对于继续教育学历并不认可。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副主委、中国科学院院士樊春海认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同(以下简称“三教”)融合发展还存在不足,破题关键在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推进“三教”协同创新。
“我国的教育事业,尤其是职业教育事业主要是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学校教育为支撑,其中公办教育占据主导地位”,樊春海委员说,与此同时企业主要通过“职后培训”来培养员工的专用性技能,这导致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在办学方向和价值取向上形成差异,造成人力资源供给和使用的碎片化,人力资源无法根据市场的需要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企业员工的技能形成也处于职前职后割裂的状态,不利于技能型社会的建设。
就此,樊春海委员建议大力提升“三教”社会认可度。譬如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认清自身特点和兴趣,尽早了解自己的能力,逐步改变以分数作为普职分流主要手段的现状,让家长和学生进行主动的职业选择,并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普通高等教育要明确包含职业教育的内涵,即从事各种职业的必要技能,为此应大力提倡并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尤其在应用型教育,如工、农、医等学科和专业中更应重视这一环节,这也是工程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之核心;大力提倡学职交叉,广泛发展继续教育,鼓励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创造各种条件、运用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各种方式的继续教育,并且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有机衔接,建设学习型社会。
樊春海委员还建议,要加强“三教”资历和资格互认。制定国家资历和资格框架体系,把包括学校教育和非学校教育、正规学习与非正规学习、成人教育与职业培训等在内的各种类型的教育与培训统筹整合,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贯通和协调发展,为公民构建一个无障碍的、公平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学习成果可以携带和累积的终身学习体系;通过统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框架建设的跨部门领导机构与多方参与机制,明确国家资历资格框架建设的短期、中期和长期任务,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和资源保障体系。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与转化的顶层制度设计。职业教育需要从国家层面做好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的顶层制度设计,推进我国广大学习者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与转换。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职业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办好成人教育机构及自学考试、开放大学等远程开放教育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职业继续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