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百姓安。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吉林省委主委冷向阳就“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相关话题,围绕事关我省振兴发展的工作建言献策,助力吉林全面振兴。
冷向阳认为,在长期实践中,我国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如农村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法治思维不强、法治人才匮乏等是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因素。“当前,各种城中村改造及城市不断向周边地区延伸等城市化建设项目落地,农村地区逐渐向城市化不断演进,农村面貌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冷向阳建议,出台更多涉农惠农的相关法律,进一步规范各项涉农问题的行政法规,实现“三农”问题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议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基层司法机关工作机制、保障民众起诉的程序、减免各种诉讼费用,从多方面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文化品质。开展乡村法治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村民广泛宣传我国的法治精神,提高乡村整体法治水平;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多元诉求渠道。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程度,配备专门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开通门槛低、收费低、程序简单的多元诉求渠道,及时化解乡村地区的各种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