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中,种植业和养殖业往往是割裂的。种植业产生的秸秆等副产品被随意丢弃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这种“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生产方式,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印遇龙向本刊分享了他带来的《关于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的建议》,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
为什么要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
传统种养分离模式导致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利用率不足,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造成土壤功能退化、水体污染等问题。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约40亿吨,综合利用率不足60%;农作物秸秆约9亿吨,其中30%以上被焚烧或废弃(农业农村部2023年数据),饲料化利用率不足25%。
在此背景下,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通过“秸秆过腹还田”“粪污替代化肥”等模式实现种养业内部资源循环,既能减少玉米豆粕等饲料粮需求(据测算,每利用1亿吨秸秆制作饲料可替代2800万吨粮食),又能降低化肥对外依存度(2023年钾肥进口依存度仍达50%),是应对国际供应链风险、筑牢粮食安全、绿色发展的战略选择。
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动“养殖—废弃物—种植—养殖”闭环运行,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和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通过种养协同增效,可在确保肉蛋奶供应的同时,每年减少约1.2亿吨粮食隐性消耗(中国农科院研究数据),为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提供创新路径。
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具体建议
(一)完善种养结合政策体系
1.制定专项发展规划
由农业农村部牵头编制《全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五年行动计划》,明确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的量化目标。
2.健全法律法规政策
修订《畜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种养结合纳入强制性规范,如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实行粪污资源化“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如对南方废除封山禁牧政策,鼓励放牧利用草山草坡饲草资源。
3.创新用地政策
允许将不超过10%的设施农用地用于建设粪污处理中心,对种养循环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4.强化种养平衡区域规划
实施“以地定养”空间管控: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种养结合区域布局指南》,根据耕地消纳能力(按氮磷承载力测算)划定养殖上限:
粮食主产区:每万亩耕地配套生猪存栏不超过5000头当量;
南方丘陵区:推行“林—草—畜”立体布局,单位林地载畜量不超过2牛单位/公顷。
建立耕地承载力评估制度:2030年前完成全国耕地畜禽粪污消纳能力普查,对养殖规模超载区域(如河南周口、山东临沂等养殖密集区)限期调减产能或配套粪肥跨区域调配体系。
构建种养匹配监测系统: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增设“种养资源调度”模块,实时监控县域尺度粪肥供需缺口,对消纳不足区域自动触发养殖项目禁批预警
(二)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1.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制定《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技术规程》,重点推广“干清粪+沼气发酵+水肥一体化”“干清粪+就地堆肥+就近还田”“秸秆膨化饲料+微生物处理”等核心技术。
2.建设国家级研发平台
依托中国农业领域科研院所、高校等成立循环农业创新中心,专项攻关粪污源头高效减排、适配性生物发酵、高质量粪肥、沼液浓缩提纯、耐盐碱饲草育种等“卡脖子”技术。
3.推广智慧管理模式
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物联网监测设备,动态追踪粪污处理量、还田利用量及其养分流动特征,建立数字化台账。
(三)实施示范引领工程
1.打造区域典型模式
南方丘陵区:推行放牧加补饲的草畜耦合发展模式。
南方水网区:试点“稻渔综合种养+沼液精准滴灌”系统。
西南山区半山区:建立农林牧结合、粮经饲协调、农作物副产物和畜禽粪污合理利用,种植业与养殖业互补互哺模式。
西北干旱区:发展“饲草种植—牛羊养殖—粪肥改良盐碱地/沙化地”生态循环。
东北黑土地:推广“玉米种植—秸秆青贮—肉牛养殖—粪肥还田”全链条模式。
2.创建100个国家级示范基地
遵循点面结合、分散与集中协同,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000万元财政补助,集中展示种养匹配、能源循环、养分循环、智慧管控等成套解决方案。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对小规模养殖户、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合作社,给予免征所得税、优先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修建牛栏舍、肉牛见犊补母、保险补贴等财政支持。
(四)健全市场化保障机制
1.设立循环农业专项基金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50亿元,重点支持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2.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对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户),进行有机肥运费补贴;对施用有机肥超过300公斤/亩的农户,按每吨50元给予补贴;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畴。
3.保障种植业和养殖业衔接通畅
由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容易导致协调困难。因此,应建立促进种养结合协同发展的有效机制,实现集约化养殖与现代农业无缝对接,突破养殖场粪污治理难、处理成本高与有机肥施用比例低、运输成本高等种养结合的堵点。
(来源:科学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