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社中央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社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对2004年度在履行社的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及奖励名额
此次表彰设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奖、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奖、基层组织工作先进奖、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等五个奖项。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奖、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奖、基层组织工作先进奖分为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其中先进集体奖原则上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奖
1、先进集体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把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作为社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2)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加强基础研究,注重科技特色,为社组织(社中央、省级组织)积极提供参政议政材料,多次被选用并产生显著成效。
(3)有一套完善的参政议政组织领导体系,一支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人才队伍,一套有助于提高参政议政质量的社会联系网络,一个广泛参与和有效集中相统一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
2、先进个人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热心社的参政议政工作,积极组织各种参政议政活动,在创建广泛参与和有效集中相统一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为社中央和地方组织撰写参政议政文稿,所写文稿多次被社组织选用并在参政议政中取得显著效益。
(二)社会服务工作先进奖
1、先进集体
充分发挥社员作用,有很强的凝聚力,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在区域经济发展、支边扶贫、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等方面,一年至少办1-2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实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受当地中共党委政府表彰和赞扬的基层组织。
2、先进个人
(1)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提出重要科技咨询意见建议,被政府采纳并产生较大影响和较为显著的经济、生态或社会效益。
(2)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社会或经济效益。
(3)在支边扶贫工作中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做出重要贡献。
(4)长期扎根基层,服务一线。
(三)基层组织工作先进奖
1、优秀基层组织奖
(1)领导班子有好的带头人,热心社务,有奉献精神,作风民主,能团结一班人,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工作。
(2)推动社员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本单位树立良好的形象,得到领导肯定和重视。
(3)组织社员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地方大政方针、社会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中共党组织或按社的组织系统建言献策,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4)关心社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有较强的凝聚力。
(5)注重制度建设,组织生活有计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较强的吸引力,注重质量和实效。
(6)是省级的先进基层组织。
2、优秀基层组织工作者(限基层组织负责人)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理论水平,熟悉统一战线政策,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谦虚谨慎,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组织领导能力,有威望和群众基础。
(3)作风民主,公道正派,顾大局,识大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4)热爱社的组织,热心社务工作,有奉献精神,为基层组织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5)所在基层组织工作突出,有代表性。
(四)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社的思想宣传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奉献精神。
(2)积极推动和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座谈、报告等活动,力求创新观念,形式新颖,办出特色。
(3)积极策划、组织、落实思想调研工作,了解社员思想状况和主流,及时向社中央反映有关情况;做好调查研究的综合分析。大型调研活动不少于2次;调研报告有点有面,有事实,有分析,有深度,不空泛。
(4)主动开展社外宣传工作,积极撰写(推荐)各类稿件,做到新闻宣传的及时准确,生动丰富。新闻宣传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2004年度在公开媒体上发表我社各类活动及人物报道稿件或推荐素材不少于15篇,曾获得各类表彰或奖励。
(5)工作有创新、有思路、有特点、有实践。
(6)保质保量地完成社中央要求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将当地重大信息、重大活动与社中央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协助重大采访任务的组织实施。
(7)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好社刊社讯的编辑工作。
(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
(1)以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报送的信息为依据,被社中央采用50份以上的省级组织信息员。
(2)本年度报送的信息中,有1份以上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人亲笔批示的省级组织信息员。
(3)本年度多次撰写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受到有关领导和部门重视的社员。
三、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以省辖市级及其以下组织为主。每个奖项先由各省级组织报送1至2个并附材料,经社中央各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推荐名单,报分管副主席审阅后提请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2、先进个人
每个奖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除外)由各省级组织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不超过2名的推荐人选并附材料,报送社中央各相关业务部门,社中央各相关业务部门汇总后,报分管副主席审阅并提请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奖 项 | 业务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参政议政 工作先进奖 | 参政议政部 | 陈 奇 郭培君 | 010-84250047 | cwww@93.gov.cn |
社会服务 工作先进奖 | 社会服务部 | 李胜男 | 010-64246102 | swww@93.gov.cn |
基层组织 工作先进奖 | 组 织 部 | 王文英 | 010-64255682 | zwww@93.gov.cn |
思想宣传工作 先进个人奖 | 宣 传 部 | 戴 红 | 010-64258418 | xwww@93.gov.cn |
信息工作 先进个人奖 | 办 公 厅 | 张 瑛 | 010-64265511转2307 | ywww@93.gov.cn |
请各省级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社中央各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