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全社范围内开展的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主题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已基本完成各阶段的既定任务,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鼓励在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社地方组织,经社中央研究决定,对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进行总结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开展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主题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的意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按计划开展活动;建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机构健全,指导有力。
2、在各阶段均积极组织政治交接相关集体活动。
3、活动重点突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任职的社员能积极参加活动。
4、活动成效明显。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社员和社组织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了老一辈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进一步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增强了社组织的凝聚力。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每个省级组织限推荐2个名额,包括1个市级组织和1个基层支社。省级组织原则上不参评。社中央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三个试点单位不占用本省市名额。表彰数额由社中央统一掌握。
三、推荐办法
1、为加强对推荐表彰工作的领导,社中央成立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2、各省级组织根据社中央设定的推荐条件推荐受表彰单位,并填写《九三学社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11月7日前报送社中央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推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中央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汇总后,报社中央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在社十二届二中全会上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1、各省级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名单要认真听取有关中共党组织的意见,广泛听取社基层组织和广大社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委会议审议通过。
3、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
联系人:屠雨迅 侯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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