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央委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主席办公会议建议,拟于2013年12月8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听取并审议《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2013年工作报告》;
3.动员部署在全社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二、与会人员
1.出席人员:社中央委员。
2.列席人员:曾经担任社中央领导、社中央名誉职务的老同志(在京,出席开幕式);未担任中央委员的省级组织专职副主委和秘书长;社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部分社十大代表(名单由社中央组织部和省级组织另行确定);社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位社中央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向所在地省级组织报名。如因故不能与会,请依照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向中央请假手续,并由省级组织统一汇总书面报社中央秘书长。
2.此次会议,社中央决定试行中央委员有关社务工作建议案工作。各位中央委员如有有关社务工作的建议案,届时请以书面方式递交会议秘书组收集汇总。
联 系 人:刘 华 刘凤霞
联系电话:(010)82553589(刘 华)
(010)82553660(刘凤霞)
电子邮箱:bgt@93.gov.cn
传 真:(010)82553975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