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社中央机关各部门:
为了扎实有序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社中央决定在各省级组织和社中央机关各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级组织及社中央机关各部门各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细心的联络员,负责及时掌握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相关信息,起草和报送相关文件,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完成社中央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请填写“九三学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3月1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社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培君 张博燕
联系电话:(010)82553570 82553558
电子邮箱:xcb@93.gov.cn
附件:九三学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