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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常委:

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定于5月18日至22日在宁夏银川市悦海宾馆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及主要内容

本次常委会为主题常委会。主要围绕“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主题,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请部分省级组织负责人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作交流发言,请部分九三学社典型人物作事迹宣讲;组织学习讨论和考察调研。

二、参加会议人员

1.社中央常委出席会议。

2.社江苏省委专职副主委、社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时间安排

5月18日报到;19日至20日开会;21日考察调研;22日离会。

四、有关事项

1.请社中央常委(有关省级组织)就会议主题提供大会书面交流材料(2千至3千字),并于4月30日前用电子件方式提交社中央办公厅,以便遴选确定发言人员、简要汇编会议材料。

2.请参会人员于5月5日前报名,以便编印会议手册及安排有关会务工作。如因故不能与会,请按照常委会工作条例规定向社中央常务副主席履行请假手续。

3.请于5月13日之前,将所乘航班号(车次)、到达银川具体时间,及需要预订返程票或送站事项,填写回执,分别传真至社中央办公厅和社宁夏区委办公室,以便安排接送站事宜。自行带车参会人员,另请在回执中注明随员相关信息。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社中央办公厅

联 系 人:刘  华   刘凤霞

电    话:(010)82553589(刘  华)

(010)82553660(刘凤霞)

传    真:(010)82553975

电子邮箱:liuhua@93.gov.cn

社宁夏区委办公室

联 系 人:相卫国  周  芳

电    话:(0951)6667361(相)

          (0951)6667366(周)

传    真:(0951)6667367

电子邮箱:nx93bgs@126.com

宁夏悦海宾馆

联 系 人:刘莉茹

总    机:(0951)5696888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甲1号(自治区党委北)

附件:九三学社中央十三届七次常委会回执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