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为鼓励创作更多精品,更好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我社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根据《九三学社中央新闻宣传工作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新闻作品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社各省级组织。
2.社员和各级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发表的新闻作品(具体期限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各省级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对评选表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宣传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新闻作品的登记、汇总、核实、初选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填写“新闻作品目录报送表”(见附件2)并加盖省级组织公章;
2.初选3件新闻作品,填写“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并加盖省级组织公章,附文字作品复印件或音视频电子文件拷贝;
3.请于10月31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社中央宣传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艳华 刘晓卿
联系电话:010-82553559 82553628
电子邮箱:xcb@93.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100089)
附件:1.九三学社中央新闻宣传工作评选表彰办法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