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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关于授予王明雯等10名同志“九三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每年评选表彰10名“九三楷模”,是全社正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2013年底启动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全社涌现出一批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贡献突出;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在社务工作中勇挑重担;坚忍不拔、自强不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体现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模范社员。为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使广大社员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见贤思齐,经省级组织推荐、网络投票,社中央十三届二十一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明雯、王智彪、许进、张卫明、陈利浩、杨佳、罗卫红、周翔、高富军、潘建伟等10名同志“九三楷模”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九三楷模”荣誉称号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社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要以“九三楷模”为榜样,学习他们献身科学、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投身社务、乐于奉献的崇高风范,胸怀大局、坚持理想的爱国情操,服务社会、淡泊名利的思想品德,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