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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办九三学社中央科学座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根据韩启德主席指示,社中央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办2016年九三学社中央科学座谈会的通知》(九三中办函〔2016〕40号)。至申报截止日期,收到社江苏、云南、辽宁省委提交承办申请(主题分别为“土壤退化与安全”“生态文明与幸福发展”“中医药术语标准化与国际化”)。三省申办主题和组织方案已于2016年7月11日经第三十七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承办单位根据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对申报主题和组织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确定会议地点、日期、参会专家等相关事项,并就会议组织、筹备、举办及需要社中央给予指导支持的具体事项与社中央参政议政部进一步联系沟通。

二、鉴于社黑龙江省委、宁夏区委于申报截止期之后提交申报材料,以及考虑到申报与承办跨年度的可能性和各地实际情况,决定开放申报时限。各地一旦确定申报主题和方案可随时提交社中央。各省级组织可继续申办。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  萌  陈  钢 

联系电话:010-82553561  (田)

010-82553632  (陈)

传    真:010-82553022

电子邮箱:kxzth@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