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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苑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九三学社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学苑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苑出版社有限公司是九三学社中央主管的中央企业。该企业围绕“传承中华文化遗产”开展出版业务,坚持以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为纲,以传统医药、民俗、民间文化、考古文物图书为主体,做好九三学社民主、科学、爱国主义精神的宣传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一战线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热爱图书出版事业,有志于从事图书出版工作;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93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21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图书编辑。

2.岗位简介:负责图书出版、编辑加工工作。

3.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民族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

2)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良好的创意思维、策划能力及扎实的中文功底;较强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敏锐的专业研究动态洞察和捕捉能力。

3)工作沟通积极主动,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530日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xueyuanhr@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扫描件,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首页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

2)自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所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从业(任职)资格等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公布。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知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学苑出版社官方网站(www.book001.com)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4.面试。每个岗位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工作由学苑出版社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5.考察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学苑出版社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2.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时与所报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3.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10-67608487;监督电话:010-67608487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