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九三学社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等119个集体为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程恳等260人为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根据《九三学社中央表彰奖励工作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形式向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的情况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或提供具体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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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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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docx
附件2:九三学社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
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