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推动我社社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九三学社中央表彰奖励工作规定》(九三中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和2024年工作安排,社中央决定对2023—2024年社会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经各省级组织和社中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社中央机关各部门审核推荐,报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拟表彰220个先进集体和320个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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