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地方组织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9年12月11日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九三学社自身建设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参政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九三学社地方组织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拓宽选人视野,注重培养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代表性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地方组织代表人士队伍,为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把我社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作为重要标准。

(三)坚持体现九三学社界别特色。按照各民主党派重点分工领域,发展和培养以科学技术以及相关的高等教育、医药卫生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代表人士。

(四)坚持民主集中和沟通协商相结合。既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集体决定,又要履行一定程序,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

三、代表人士标准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二)代表性强。在社内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在社员中有较高公认度,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素养,本职岗位业绩突出,作风深入务实,有良好群众基础。

(三)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报国情怀,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始终保持健康情趣和道德情操。为人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履职能力突出。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社务工作水平较高。

(五)热爱多党合作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秉持多党合作和我社爱国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对多党合作事业充满感情,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主要内容

(一)建立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

地方组织应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谋划,担当作为,建立素质较高、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

1.数量规模。数量充足、规模合理,既要满足今后5年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需要,又要考虑今后1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按照合理配置、突出重点、上级指导、分级统筹的要求,5年内,省级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数量一般为领导班子职数的3倍,其中骨干代表人士人才资源一般为3人;市级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数量由省级组织根据当地客观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领导班子职数的2倍,其中骨干代表人士人才资源一般为2人。10年内,地方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数量更加充足,基本满足社组织建设和发展需要。

2.层次结构。层次合理、结构优化,保证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省级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以50岁左右为主体,其中45岁以下代表人士人才资源的比例不低于20%;市级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年龄由省级组织根据当地客观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高于省级组织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年龄界限,要有一定比例的45岁以下代表人士人才资源。代表人士人才资源队伍中,符合我社主体界别特色的专家学者、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和适合从事专职社务工作的干部应各占适当比例,要有一定数量的综合素质突出的复合型人才,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

3.产生程序。可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定期推荐与日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履行一定的工作程序,经地方组织主委会议研究形成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名单,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级社组织和同级有关部门。

4.动态管理。地方组织应定期分析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状况,上下联动,按照组织掌握、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要求,做好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的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合理规模。对个别情况发生变化、不适合继续作为代表人士人才资源的应及时调整。对新发现或新入社符合代表人士条件的优秀人才资源应履行程序及时吸纳补充。要及时了解和更新代表人士人才资源职务变动等信息,建立代表人士人才资源“成长档案”。

(二)强化人才资源储备

地方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应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重点在主体界别人员较多、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吸纳优秀人才。着力吸纳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专家,重点吸纳已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积极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群体中物色培养我社主体界别人才。着眼长远,积极储备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储备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社组织、同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尽早尽快发展高层次代表性人士入社。

(三)加强推荐协商

地方组织应将代表人士的形成与有关部门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相结合,推动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建设与向有关部门推荐代表人士工作有效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协商,按照相关程序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四)做好培养使用

1.教育培训。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配合有关部门选派代表人士参加中共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院校等培训资源,积极开展自主培训。突出政治培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多党合作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学习培训,不断凝聚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共识。强化综合素质能力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开展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和“五种”能力。代表人士每5年参加中共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以及社中央和省级组织开展的培训不得少于45天。将教育培训作为了解、培养代表人士的重要渠道,促进培训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2.培养锻炼。统筹做好社内培养锻炼计划,有针对性地选用代表人士在社的各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研究中心等工作机构中任职或担任基层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代表人士的社务工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推选代表人士到西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重大工程、基层一线等培养锻炼,积极推荐代表人士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不断丰富代表人士的履职经验。对优秀代表人士,要早发现、早培养、早压担子,注重培养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骨干代表人士要经受重要岗位磨练。对缺乏行政岗位工作经历的代表人士,地方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需求、争取支持,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到相应岗位培养锻炼。

3.推荐使用。完善代表人士评价机制,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代表人士脱颖而出,进入社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培养使用视野。加大推荐使用力度,采取配合中共党组织推荐和主动向中共党组织推荐两种途径,做好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积极推荐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聘请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和特约人员的工作。

(五)严格监督管理

1.了解情况。地方组织应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会、座谈会、述职和民主评议,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委经常性、近距离广泛接触代表人士等方式,重点了解代表人士政治素质、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为准确识别、科学评价和正确使用奠定基础。

2.谈心谈话。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与代表人士开展社内经常性谈心谈话,地方组织主委每年至少与骨干代表人士进行1次谈心谈话。了解掌握代表人士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等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经常敲响思想警钟,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关心代表人士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诚恳倾听意见建议。

3.社内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功能,充分发挥社内监督机制在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完善社内监督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程序,对代表人士遵守社章、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教育,增强代表人士的遵章意识、法纪观念,促进代表人士队伍健康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加强我社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地方组织主委是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地方组织应定期向上级社组织报告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上级社组织特别是主委应积极指导、支持和帮助下级社组织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社中央将把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省级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强沟通联系。地方组织应积极加强与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通过主动沟通协商,争取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举荐人才。地方组织应定期走访下级社组织所在地的中共党委统战部门,帮助下级社组织推动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为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