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九三学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新时代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文件精神,现对九三学社发展社员工作规程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人向有关基层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书、个人履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二、收到入社申请后,基层组织经过初审,在一个月内指定专人与申请人联系,向申请人介绍社章、社史及社的基本知识,通过谈话或邀请申请人参加社组织活动、与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沟通等方式,了解、考察申请人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
三、基层组织支委会根据申请人条件和社员意见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在《九三学社申请入社人员考察表》中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基层组织意见,连同申请人材料报地方组织。
四、地方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地方组织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地区中共党组织发函,对申请人进行函调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发展非户籍地跨省份人员要从严掌握,确需发展的,还应由户籍所在地中共党委统战部门协助了解有关情况。若申请人工作单位建立了中共党组织,可发函请中共党组织协助了解有关情况。
六、发展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入九三学社,应与同级中共党委沟通一致,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行业中共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机构、社会组织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共党组织的意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征求申请人所在地中共党委统战部门以及其所在企业中共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意见,并听取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意见,了解其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和劳动保障等情况,并与省级组织进行沟通。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考察工作,视情商请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予以协助。
八、对申请人考察合格后,基层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委员扩大会议进行讨论,经应到人数半数以上社员同意后,申请人填写《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基层组织和两名介绍人签署意见后,将《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按程序报上级地方组织。
九、省辖市级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入社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审查后,提交主委会议进行审批,并按程序报省级组织备案。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对直属基层组织申请人入社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审查后,提交主委会议、主委办公扩大会议或主委会议委托分管领导召开组织部门会议进行审批并备案。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期。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可以举办申请人培训班。
十、省级组织备案后,地方组织向申请人、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正式印发入社通知书和告知函,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将申请人入社告知函和《九三学社申请入社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社员的社龄从地方组织批准之日起计算。
十一、在无基层组织的地区或单位发展社员,接受入社申请及联系、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等工作由所在地方组织负责。
十二、中央和省级组织可以直接发展社员,发展时亦需履行联系、培养、考察程序。
十三、本规程由组织部负责解释,自社中央主席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