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遴选或审批确认的全国传统教育基地。
第三条 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弘扬九三学社“爱国、民主、科学”精神和长期以来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优良传统,引导广大社员不忘合作初心,更好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 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全国传统教育基地),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
第五条 全国传统教育基地一般为能够进行社史和社优良传统教育的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社史文化类。包含反映九三学社发展历史、重要历史事件或历史文化底蕴等的各种场馆、纪念地、标志物等。
(二)人物纪念类。包含九三学社杰出成员故居、工作场所、纪念馆等。
(三)建设成就类。包含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九三学社社员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取得的卓越成果及其展示等。
第六条 申报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九三学社紧密相关,在九三学社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显著影响。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系统,展陈方式生动多样,展出史料真实可靠,说明文字翔实清楚。
(二)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或展陈场所,在硬件上达到一定水平,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应急预案,能面向社会或社员开放,承办参观、学习等活动。
(三)权属关系清楚、责任单位明确。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需要。
第七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社省级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社省级组织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申请进行初评审,符合条件者向社中央推荐,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第八条 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表及评审表(见附件1、2)。
(二)申请报告(包括基地介绍、设施建设、展陈内容、接待人数、组织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财务状况等情况)。
第九条 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的审批、命名和授牌:
(一)社中央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论证,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二)评审通过后,报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通报形式予以命名,并授予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牌匾。基地也可依照九三学社中央规定的式样制作相应标牌。
第十条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定期对全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评估,原则上每五年评估一次,由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研究室具体负责组织。评估采取基地自评与实地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基地按要求提交自评总结,社中央抽选部分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复评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基本展陈条件的单位,取消全国传统教育基地资格。
第十一条 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社省级组织应及时报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取消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命名:
(一)自愿提出放弃基地名称的。
(二)无法继续履行基地职能的。
(三)因机构调整或撤并不适宜继续作为基地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复评的。
(五)有关言论和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的情况。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核实情况后在社中央网站上进行取消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命名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相关基地不得再使用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名称。
第十二条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负责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的确定和撤销,九三学社中央研究室对全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作用。社省级组织具体负责当地所属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申报表
2.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评审表
附件1
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邮编) |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共建单位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是否免费开放 | 讲解人员 | 人 | |
申报理由 | |||
省级组织 意见 (盖章) |
附件2
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评审表
申报单位名称: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审得分 |
一 | 环境设施 | 环境整洁舒适,绿化卫生达标 | 10 | ||
安全措施到位,无消防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 10 | ||||
二 | 有充实的教育内容 | 有鲜明的传统教育主题 | 10 | ||
展示内容丰富,史料真实可靠,文字说明翔实清楚 | 20 | ||||
展陈方式新颖生动 | 10 | ||||
三 |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 所属关系清楚、责任单位明确 | 20 | ||
有讲解人员 | 10 | ||||
四 | 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 | 有一套完整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开放接待、投诉处理、设备巡查等 | 10 | ||
合计 | 100 |
备注:“自评得分”由申报单位填写, “评审得分”由社省级组织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