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刊|九三学社中央提案选登十二:关于有效应用“三线一单”成果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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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目前,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及青海“三线一单”成果已全部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其余19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三线一单”初步成果也已形成。有8 省(市)通过人大立法确立了“三线一单”法律地位,部分省(市)如重庆市在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环境影响预判方面有了一些初步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总体上,国家层面尚未将“三线一单”纳入立法,“三线一单”成果还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用好“三线一单”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尽快发布各省(市、自治区)“三线一单”成果,建立共享共用机制。由于“三线一单”成果丰富,数据量大,地方发布文件格式要求精简,发布程序复杂,各省(市、自治区)发布稿迟迟未出台。有关部门应加大指导与协调力度,督促及指导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尽快发布成果,其余19省市加快成果完善,编制过程中将初步成果与“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团队充分衔接,以便能在“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方面得以应用。各相关部委尽快建立“三线一单”成果共享共用机制,并通过国务院发文或由相关部委联合发文等方式进行明确。将应用“三线一单”成果,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和修订作为国家相关部委2020年重点任务,纳入党政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尽快推进国家层面“三线一单”立法工作,确保其法律地位。
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应充分应用、有效衔接。“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既有差异,又有联系,互有侧重。国土空间规划是几何空间概念,注重边界落地与用途管制,“三线一单”更多是对国土空间上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管控,目的是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系统落实到国土空间上。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建议强化“三线一单”对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约束引导作用,将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市品质提升、产业体系构建、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中。将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空间规划范围等。此外,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二者实现相互衔接、相互支撑。
三是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充分采用。“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标准要求、持续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建议将“三线一单”确立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十四五”时期各级、各类规划规划编制的基础,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确立的生态环境目标、污染物管控以及产业准入等要求。
四是对重大项目落地环境影响预判要切实用好。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应将拟引进项目基本情况与拟落地具体位置进行分析,初步预判其环境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再确定是否进一步开展该项目落地的前期工作,避免由于不满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而使项目无法落地。同时,“三线一单”成果已对全区域及各单元发展战略进行了分析、环境现状问题进行了识别,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项目环评编制时可引用部分成果,减少项目环评工作量,以减少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时限,为“放管服”做好支撑。(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