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才: 尽快推行“区长制”“链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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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已经准备了6件提案,围绕如何促进乡村协调发展、特色产业开发和发挥农业‘独门绝技’优势、不让小农户掉队、打好种业翻身仗等方面建言献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往年一样,全国政协委员李云才带来的提案里写满了对乡村土地的深情。
“我曾有一个梦想:要让乡村成为富裕的洼地、宜居的天地、乡愁的摇篮。今天看来,举目已觉千山绿,宜趁东风马蹄疾。”在履职实践中,李云才深感乡村振兴是干出来的,履职尽责同样要有实干精神。
李云才调研发现,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农村不乏重点投入“扎大堆”的“重点村”“典型村”“示范村”“样板村”“目标村”“锦上添花村”,为推动农村发展产生过积极影响,但有些村不惜代价性强,产出效益差;“观赏”性强,推广普及性差;阶段代表性强,持续发展性差。“如果缺乏内生动力、产业支撑、市场需求、得力组织、人才保障、制度护航,仅靠增加投入,无法支撑起目标‘大厦’,甚至造成投入的巨大浪费,造成未帮扶村心理失衡。”在李云才看来,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锦上添花”,而是“缺啥补啥”和具有中国特色乡村可持续发展的伟大实践。乡村振兴的补短板强弱项属于“雪中送炭”。
李云才建议,应支持和鼓励合作发展,让农民分享股份收益、土地流转收益、职业技能收益。支持和鼓励企业下乡、资本下乡、科技下乡、人才下乡,挖掘特色农业多元素增值的丰富内涵,促进农民增收。
李云才还呼吁尽快推行“片(区)长制”“链长制”“项目制”。“根据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转变示范推广方式,以项目规模和产业发展规模的规划设计要求为单元进行办点示范,突破单一行政村区划局限,精准施策,提升产业聚合度、集中度、开发深度、品牌影响力和科技应用力度。”李云才说,应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加强扶持单位责任,动员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通过以工补农、以城哺乡、以商活村等多种方式,在实干中培育培训培养一支具有职业技能的现代农民队伍、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队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干部管理队伍。
(刘洋 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