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冯丹龙: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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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即将在京出席2022年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今年提出关于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的提案。冯丹龙委员建议,夫妻可以同时休假,也可以轮流休假。她还认为,强制男女同休假期后,生育意愿也会自然提升。提案全文如下:
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节节下降,特别是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首次跌破10‰,创下了数十年来的新低。这个问题已引起了广泛关注与忧虑。最近两年,政府已经意识到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进行了积极应对,包括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放开三胎政策,改革服务管理制度。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政策放开二胎、三胎之后,并未迎来生育高峰,从数据统计结果和民间反馈的声音看,政策效果有限。
虽然影响生育的因素有很多,如房价压力、工作压力、教育压力,但提升生育率的核心一条是提升女性在生育中的主导权和主动性,打消女性的生育顾虑,提升女性的生育意愿。
目前,多地响应三胎政策,对生育女性的保障方式是:延长女性产假,越是生二胎、生三胎,产假越长,最长的产假甚至可达一年。表面上,让生育女性得到休息。但这些“福利”,将导致企业不再招聘女性员工,实际上是剥夺了女性的工作权,加剧了就业性别歧视,影响了女性就业和职业发展。
最新的拟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其中一条就是“拟规定招聘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这是一个进步的条例。但是,很难要求每个企业有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因考虑经济成本、管理成本等因素不愿意招聘女性。所以,在这样的“福利”政策下,女性为了保住工作,只会进一步降低生育意愿,坚决不生或少生孩子。保障工作权是提升女性生育意愿的关键。
强制男女同休产假是否真的有效?答案是肯定的。以欧洲为例,英国实行的是弹性带薪产假,英国男性有2周的带薪产假。在法国和德国,男性可休4周带薪产假。在瑞典,每生育一个子女,父母共享16个月的带薪产假,并规定两个月必须由男性享有。如今,在很多欧洲国家,妻子上班,丈夫单独带孩子出门、单独照顾孩子是很常见的。
欧洲男性休产假政策效果明显。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欧洲的人口出生率低迷,实施男女同休产假后,欧洲的人口出生率不断提升,进入21世纪,主要欧洲国家的生育率恢复到了较高水平。2014年,法国的生育率为2.01,瑞典为1.85,爱尔兰为1.81、丹麦为1.79,英国为1.79。以上国家较高生育率,与男性产假福利政策紧密相关。
欧洲的经验说明,想要提升生育率,不能一味要求女性生育,更不能强行推动事与愿违的“福利”,要从女性视角,真正解除她们生育的后顾之忧,通过制定强制男女同休产假的配套政策,让男性有条件承担更多的育儿义务,让女性告别“丧偶式育儿”的处境,从根本上提升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
政策建议: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
生育之后女性的身体恢复,大约只需要一个月或40天左右,剩下的假期主要是陪伴婴孩成长。但是,陪伴不是女性专利,男性一样可以陪伴,参与照顾孩子。强制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可以同时休假,也可以轮流休假。
以往,用人单位招聘时,担心女性生育影响工作。故优先录用男性,甚至歧视育龄女性。强制男女同休假期后,用人单位无须考虑女性的生育问题,女性不再担心因为生育影响工作,生育意愿自然提升。
基于以上考虑,关于男女同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第一,厘清生育假期种类和时间。明确假期中用于女性恢复身体的时间和其他假期。
第二,夫妻双方共享产假和生育奖励假。例如除去女性恢复身体的假期时间,剩余150天,夫妻双方,每人至少休满50天;另外50天,夫妻双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分享。休假期间,夫妻双方,带薪休假。
第三,确保男性休产假的权力。一方面,加强男性产假和生育奖励假的推广力度,让男性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成为社会共识;另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约束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意识到,男性休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时与女性一样,具有强制性。
委员简介:冯丹龙,女,汉族,1959年3月生,安徽巢湖人,爱国将领冯玉祥将军孙女,管理学博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以及上海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转自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