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九三学社中央:关于运用现代技术切实解决工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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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是关系农民工家庭民生的大事,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和谐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次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强化法治保障。但是,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工程建筑领域部分行业欠薪隐患显现,上游欠款引发下游欠薪的风险增大,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现行制度与行业实际尚不适应。工程建筑业用工需求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特点,农民工农忙务农、农闲务工,与快递、网约车、外卖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相对比,其流动性更高,常常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客观条件。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往往编造虚假合同、考勤记录和工资表,实名制管理流于形式。
二是劳务市场相对混乱,农民工权益保障难。多数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工人队伍,依赖包工头解决用工需求;农民工流动性大、信息闭塞,普遍通过“熟人介绍”找活。由此导致层层转包,“人卡分离”现象十分普遍,即农民工的工资卡实际上被劳务公司、包工头集中控制用于套现和二次分配,农民工平时只能拿到少量生活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企业为了解决用工需求和降成本,往往将包工头和工人账面工资调整到个税起征点以下,进一步增加了相关风险。
三是数字化监管转型实效不彰。各地监管平台接口标准不统一,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企业和工人每新进一个项目,都需要对接当地的实名制系统,成本高、效率低;传统实名制系统只起注册和考勤作用,企业上传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造假并不少见,监管平台无法鉴别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信用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管缺少各行业主体的履约数据作支撑,惩戒无抓手;信用评价对象难以全覆盖,缺乏对市场主体的失信惩戒,使劳务公司、班组长、从业管理人员事实上疏于监管。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工程建筑领域实名制和人、事、账、卡统一的闭环管理,通过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方式在实名制考勤、派工、记工、结算支付等方面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广如四川天府新区等地采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模式,以“互联网+”现代监管技术手段,推动建筑业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灵活用工,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针对建筑业场景复杂、工人流动性大、已经形成事实上的灵活用工形态的客观实际,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企业发展相平衡,参照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行业出台具有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筑领域灵活用工制度,按核定征收方式和优惠税率征收农民工个税。同时,切实抓好正在开展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着力根治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扣押工人工资卡套现的现象。
三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将工程建筑领域实名考勤数据、派工和记工数据、发薪数据实时上链、存证,实现分布式记账管理和在线化预警监控,使监管有完整、真实、安全、可溯源的客观依据。同时,以履职记录和履职评价为基础,推动建设全行业、全主体的评价体系和诚信体系,遏制虚签合同、虚增成本、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打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