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岚:先行授权地方试点,推动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

发布日期:2023-03-08     来源: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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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关乎居民生活品质,如何更好推进这项工作?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委会主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带来的提案就与城市更新有关,这也是她近年来持续关注的议题。周岚认为,目前的城市更新项目大多数还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的可持续性。为此,她建议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可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先行综合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形成综合试点方案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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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周岚对城市更新特别关注。她认为,从城市发展来看,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累积的“城市病”问题,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逐步解决;从群众需求来看,老城区的规划建设标准与新区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提升人居环境的均好性;再从市场角度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也为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和空间。

“但是从当前各地实践情况看,城市更新项目大多数还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周岚说,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市场力量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受到制度约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落实这一要求,探索推动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人民满意的新型城市发展方式,推动房地产业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周岚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可实施路径。

“首先,授权地方政府率先开展综合试点。”周岚说,城市更新行动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动。在国家城市更新立法和其他上位政策出台前,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综合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形成综合试点方案报批后实施。通过综合试点授权,支持地方政府制定合适的破题路径,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实践基础。

其次,探索政府自上而下引导和市场自下而上参与的可操作路径。周岚建议,地方政府需要详细调查更新地区的群众总体需求,形成地区的城市更新实施纲要,明确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刚性要求;之后委托平台公司联合街道、社区等形成更新推动主体,与地区居民、产权人和愿意参与的市场主体详细洽谈沟通,形成务实可行的更新实施方案和详细设计,通过更精准的功能定位、更合理的空间利用、更巧妙的创意设计为地区增值赋能。

第三,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施建设运营一体化。周岚指出,由于城市更新项目即期资金平衡难,建议支持参与更新的市场主体提高物业持有比例和期限、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更新改造的投入,同时也推动开发主体由“一蹴而就的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在更新和运营过程中不断响应居民和社会需求,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功能、改善业态、提升活力,与所在社区、居民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成长的有机整体。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