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诤言 献良策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 2019-08-13 打印 分享
1985年经汤定元先生介绍我加入九三学社,2002年开始担任九三学社中科院上海分院委员会主委。作为第十一届上海市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我借助各类平台,围绕自己的专业领域,在各类座谈会和参政议政会议上就可再生能源相关问题积极发言,并提出系列有价值的议案,为国家科技政策的制定建言献策。
建言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发展
随着温度上升和环境不断恶化,粗放型发展对于社会发展的危害愈加明显,全球开始关注环境的变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做出了节能减排的承诺,用实际行动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这种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2005年,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结合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重点课题,选取了中科院和各高校九三骨干成立课题组开展调研。课题组由时任上海市副市长谢丽娟同志担任顾问,我和雷啸林、阮康成作为负责人,成员包括汤定元、郭礼和、钱锋、程维明、顾亚平等专家学者。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上海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存在着许多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措施,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可再生能源的产业体系,没有建立起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研究开发体系,缺乏足够的经济鼓励政策和机制以及法规保障。这次的调研报告我们采取分篇撰写然后汇总讨论修改再定稿的方式,最终形成了《上海市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思考和对策》。报告中对于上海发展可再生能源从需要正确定位并制定中长期总体规划,把可再生能源作为产业来发展,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可再生能源创新研究发展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等4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在上海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本市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若干建议”提案,部分建议在2006年由市发改委牵头调研起草的《上海市可再生能源条例》中都有相应的体现和考虑。后来我将报告做成PPT,在中共市委统战部做过专场汇报,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也介绍过相关内容。此外,研究报告还获得了市委决策咨询三等奖。
促进《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案修改与完善
在参与九三学社上海市委调研的基础上,我积极宣传光电技术在能源、环保领域的研究进展,在担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我先后提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政策方面的多项议案和建议,促成多项国家相关法案的修订与完善。2008年,我提出《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以促进太阳能应用的议案》(第78号),指出为了扭转我国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原料、市场“两头在外”的局面,解决国内消耗大量能源生产太阳电池但又不能享有其节能减排效益的问题,建议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有关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和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的条例,制定配套的优惠政策。环资委根据议案“建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加快研究制定有关太阳能利用的配套规章和专项规划与计划,加快研究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并建议各地方对限制太阳能热水器利用的行政规定进行清理,依法促进太阳能应用。”
2009年,我提出《关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促进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第86号)议案。在这份议案中,我提出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促进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的经济激励政策。全国人大环资委非常重视这一议案,根据议案的内容梳理归纳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可再生能源法的后评估工作。围绕议案所提的有关法律条文修改意见,环资委先后召开专家座谈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座谈会,把修改该法纳入计划。2009年8月,环资委提出修正案草案,草案基本上采纳了代表议案的建议,该草案于2012年12月通过,这也标志着我的建议成为《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0年,经过调查我了解到薄膜电池原材料碲矿流失严重,我提出《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第90号),指出应在立法层面加强对像碲矿这种战略型资源的保护,建议对《矿产资源法》加以修改。这一议案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科技日报》在2010年3月10日头版发表文章,标题就是“院士痛心疾首:中国‘第二国宝’惨遭流失!”。矿产资源法修改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由国务院负责相关起草工作。
2012年,我建议修改《电力法》,并建议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还提出《关于制定〈原子能法〉的议案》。对于修改《电力法》,我提出了包括“建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不再由电网统一调度,但接受统一监测”“鼓励具有合资格的投资者投资分布式发电”以及“支持小规模光伏系统直接并网”等多项建议,议案提出后,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电力企业等多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12年6月7日专门召开了《电力法》修改议案座谈会,我应邀参加了会议,当面听取了汇报办理工作,国家电监会在《电力监管立法规划(2012——2017)》中也将“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列为主要任务之一。
献策“低碳世博” 发展“低碳经济”
2009年起,我担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开始为上海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围绕2010年即将举办的世博会,我深入思考、积极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尤其提到发挥科技优势,利用核心技术发展低碳经济,使上海世博会开成一届绿色低碳世博会,此报告得到温家宝、李克强和韩正的批示。在“上海2010参事国是论坛”上,我做题为《科技创新促进上海低碳经济发展》的报告,指出“新技术是种子、政策是土壤”,呼吁大家关注新技术生长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指出只有良好政策土壤才能将优秀技术种子孕育成更大成果。
2010年,在参加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关于低碳世博节能减排的专题调研时,我注意到2010年我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产量达8GW,占世界总产量的50%,但只有0.4GW用在国内,占世界的2.5%。我们消耗了大量能源制造了低碳产品,却大部分用于国外,为国外节能减排。2011年,我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的议案》(第229号议案),指出“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新举措,要有促进低碳技术、低碳经济广泛应用的政策鼓励和引导。要尽快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构造低碳经济繁荣发展的政策和人文环境。”我还提议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该议案被全国人大采纳。
与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摩擦”
2012年,温家宝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能盲目扩张”,这一内容正好与我提出的修改电力法和可再生能源执法检查两个议案直接相关,甚至有些“摩擦”。我在3月5日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盲目扩张的提法可能传达出一个错误的信号,打击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信心,这是一个需要商榷的复杂问题,不能简单说制止盲目扩张。3月6日上午,在上海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我第三个发言,提出“制止太阳能、风能等产业盲目扩张”欠妥,建议改为“引导太阳能风能合理发展”。我的发言引发了小组激烈的讨论,大家意见不一,当时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也旁听了我们的讨论。当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时通过的工作报告在会议期间进行了19处修改,其中就有将“制止太阳能、风能等产业盲目扩张”改为“防止太阳能、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盲目扩张”,看来我的意见是被接纳吸收了,我感到很欣慰。当时《科技日报》连续刊登了《他的议案与<报告>发生了“摩擦”》《“制止”与“引导”的纷争》《我的修改建议被政府工作报告采纳了》等三篇文章,对于我的建议被采纳经过做了详细的跟踪报道,人民网科技频道也刊登了题为《褚君浩院士:不同意总理报告对新能源的提法》的文章,而我始终认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通过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这是人民代表大会赋予我们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我们提出这些议案都是有“底气”的,而“底气”从何而来?“底气”就来源于我们所做的“功课”,即基于九三学社上海市委重点课题所做的调查研究。
担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每年两会我都会至少提两个议案,而当时每年议案的总量在20个左右,我的议案就占了近1/10,而且其中的大部分建议都被采纳以及立案,并产生良好的效果。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九三学社社员作为民主党派成员,科学严谨、认真履职,通过调研提出真知灼见。 我们参政议政并不是“花瓶”,而是发挥了切切实实的作用。在选题上,我们当然可以选一些关注民生的问题,但是作为科技特色的九三学社,我们始终要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以符合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为着力点,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出并发好我们的专业声音。(口述:中科院院士褚君浩院士 整理者: 贾耀 季萍)